一、办理事项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监管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认定,包括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申请、再次申请的定级组织和现场评审工作。
二、受理对象
在云浮市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不含海洋石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
三、办理依据
(一)《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
(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
(三)《关于印发<云浮市应急管理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应急〔2023〕45号)
四、定级申请条件
(一)新申请条件:
1.依法应当具备的证照齐全有效;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
4.申请定级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死亡、总计3人及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5.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6.未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
7.前次申请定级被告知未通过之日起满1年;
8.被撤销标准化等级之日起满1年;
9.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
(二)再次申请三级且经现场复核确认可直接予以公示和公告的条件:
1.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2.企业未发生总计重伤 5 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 500 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3.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4.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所属行业定级相关标准未作重大修订;
5.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辅材料等无重大变化,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6.按照规定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五、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一)新申请企业应将提交的材料装订成册并盖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材料目录;
2.按附件1要求编写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3.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承诺符合申请条件):
4.附件中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许可证(如涉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设置安全领导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图;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持证人员汇总台账信息(含有效期、复审日期等);
(4)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5)特种设备汇总台账(含复检日期等),部分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6)消防验收意见书、厂区平面布置图;
(7)防雷检测报告;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证明;
(9)自评公示证明材料;
(10)“信用广东”下载的无违法违规证明;
(11)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二)再次申请(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且满足经现场复核确认后可直接予以公示和公告的应提交装订成册并盖公章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材料目录;
2.按附件1要求编写的自评报告;
3.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未发生总计重伤5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5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承诺文件;
4.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的承诺文件;
5.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辅材料等无重大变化,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承诺文件;
6.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按照规定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的证明文件;
7.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所属行业定级相关标准未作重大修订的说明。
六、办事流程
(一)新申请办事流程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一段时间后,应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员工代表参加的工作组,按照生产流程和风险情况,对照所属行业标准化定级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持续改进安全绩效。
2.企业自评结果达到所属行业标准化定级标准三级要求后,向定级组织单位提出定级评审申请(提交纸质材料),同时将自评报告上传至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https://aqjg.mem.gov.cn/appjjcjyjg/bzhxt/)(注册并上传自评材料)。
3.定级组织单位收到企业自评报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送和告知工作,并根据申请材料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申请材料内容存在错误、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材料内容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企业按照要求补正全部内容后,对申请材料逐项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将相关资料报送定级部门,并书面告知企业;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4.经定级部门对企业申报情况确认后,定级组织单位通知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成立现场评审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审工作。
5.现场评审完成后,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将现场评审情况及不符合项等形成现场评审报告(附件2),评审组成员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初步确定企业是否达到拟申请的等级,并书面告知企业。
6.企业收到现场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符合项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现场评审组。特殊情况下,经定级组织单位批准,整改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现场评审组应当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并在收到企业整改情况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采取书面检查或者现场复核的方式,确认整改是否合格,书面告知企业和定级组织单位。
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视为整改不合格。
7.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将现场评审报告及企业整改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定级组织单位。
8.定级组织单位收到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提交的现场评审报告及企业整改情况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报告进行审查。经审查现场评审报告内容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定级组织单位应当退回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并说明理由。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重新提交。
9. 定级组织单位将确认整改合格、符合三级定级标准的企业名单及审查意见书定期报送云浮市应急管理局。
10.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确认后,在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1. 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存在所反映问题的企业,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应当确认其标准化三级等级,予以公告
12.企业标准化等级有效期为3年。在定级有效期内,企业应当每年进行1次自评,如评审标准已经更新,应当按照新标准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并提交至应急管理部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
已取得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再次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定级。
(二)再次申请办事流程:
再次申请原等级的企业,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定级组织单位,经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定级组织单位现场复核确认后,直接予以公示和公告。
九、办理机构地点和办理网址
1.办理机构:云浮市安全生产协会(定级组织单位);
办理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星岩四路51号;
联系电话:0766-8109091。
2.协会网址:http://www.yfax.org.cn/。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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